112下(台北) 皮革皮雕製作實務班2(代碼:151519 )


 ► 課程日期/時數:2023-09-03 ~ 2023-12-24/90h
 ► 上課時段:上午 09:00 ~ 12:00 / 下午 13:00 ~ 16:00
 ► 報名人數:25人
 ► 報名起訖日:2023-08-04 ~ 2023-08-31


上課地點:
111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六段200號2樓 (中山北路與德行東路口 蘭雅派出所斜對面+臺灣銀行正對面),臨櫃報名。電話:(02)8866-3185

課程費用:
實際參訓費用$18,940(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補助$15,152,參訓學員自行負擔$3,788)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%、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%

教學內容:


2023/09/03 9:00~16:00 星期日
開訓典禮/教務管理/皮革工藝的歷史與發展/國際皮雕發展趨勢/皮革染料的認識/雕花之花卉介紹/
工具及相關原料認識/工具使用安全注意事項/面紙包:基礎工具的應用與技法/旋轉雕刻刀使用/


2023/09/10 9:00~16:00 星期日
面紙包:基礎花卉之描圖、割線、打邊/示範教學與實作/
面紙包:打邊、陰影、挑邊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09/17 9:00~16:00 星期日
面紙包:利用印花工具敲打組成圖案、上色/示範教學與實作/
面紙包:上色、定色、裝釘五金組裝/示範教學與實作/作品完成/護照夾:進階花卉之描圖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09/24 9:00~16:00 星期日
護照夾:進階花卉之描圖、割線、打邊/示範教學與實作/
護照夾:進階花卉之打邊、陰影、挑邊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10/15 9:00~16:00 星期日
護照夾:利用印花工具敲打組成圖案、壓叉器使用及細節修飾/示範教學與實作/
護照夾:進階花卉之上色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10/22 9:00~16:00 星期日
護照夾:進階花卉之上色、背景上色、內層上色/示範教學與實作/
護照夾:定色、內層磨緣處理、內外層黏合、菱斬打洞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10/29 9:00~16:00 星期日
護照夾:菱斬打洞、內外層組裝縫合/示範教學與實作/
護照夾:內外層組裝縫合、磨緣處理/示範教學與實作/作品完成/


2023/11/05 9:00~16:00 星期日
金魚零錢包:雕塑魚尾鰭/腹鰭/示範教學與實作/
金魚零錢包:染色(魚身/魚頭/魚尾鰭/腹鰭)/表面處理/皮背處理上色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11/12 9:00~16:00 星期日
金魚零錢包:皮邊處理(魚身/魚頭/魚尾鰭/腹鰭皮邊緣磨圓/上邊油)/示範教學與實作/
金魚零錢包:縫合組合/示範教學與實作/作品完成/


2023/11/19 9:00~16:00 星期日
方形輕便隨身包:唐草圖案描圖/雕刻/示範教學與實作/
方形輕便隨身包:唐草圖案雕刻/修飾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11/26 9:00~16:00 星期日
方形輕便隨身包:唐草圖案染色(雕刻面上色)/示範教學與實作/
方形輕便隨身包:唐草圖案染色(袋身/背帶)/表面處理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12/03 9:00~16:00 星期日
方形輕便隨身包:背帶皮背處理(皮邊緣磨圓/上邊油)/背帶菱斬打洞/示範教學與實作/
方形輕便隨身包:袋身組合(內面組合)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12/10 9:00~16:00 星期 日
方形輕便隨身包:袋身縫合處理(菱斬打洞/縫合)/示範教學與實作/
方形輕便隨身包:袋身縫合處理(縫合/皮邊磨圓/上邊油)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12/17 9:00~16:00 星期日
方形輕便隨身包:背帶及袋身組合/縫合/示範教學與實作/
方形輕便隨身包:背帶及袋身縫合/示範教學與實作/作品完成/


2023/12/24 9:00~16:00 星期日
作品修飾組裝完成整理及保養/皮雕製作安全注意事項/綜合總複習及學員成果展/
綜合總複習及學員成果展/頒發結業証書/創作心得分享/創業注意事項Q&A/



師資介紹:
陳品蒨 老師 . 林軒憶 老師 . 陳弘斌 老師 . 鄭憶萍 老師

報名資格:
學員學歷:不限
報名條件:本國人民或與我國人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台灣工作之外國人民,並具就業保險、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

注意事項:
【退費辦法】
※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,但因個人因素,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,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:
(一) 非學分班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,餘者退還學員
(二) 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。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。匯款退費者,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。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費。
 ※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ㄧ者,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:
(一) 因故未開班。(二) 未如期開班。(三) 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,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。訓練單位如變更訓練時間、地點或其他重大缺失等,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,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。因訓練單位之原因,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後六個月內取得本計畫補助金額,訓練單位應先代墊補助款項。經司法判決確定或經認定非可歸責於訓練單位者,得另檢具證明向分署申請代墊補助款項。匯款退費者,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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