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上#皮革皮雕製作實務班 台北場 #報代碼147941


 ► 課程日期/時數:2023-04-09 ~ 2023-07-30/90h
 ► 報名人數:25人
 ► 報名起訖日:2023-03-10 ~ 2023-04-06


上課地點:
111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六段200號2樓 (中山北路與德行東路口 蘭雅派出所斜對面+臺灣銀行正對面),臨櫃報名。電話:(02)8866-3185

課程費用:
實際參訓費用$19,300(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補助$15,440,參訓學員自行負擔$3,860)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%、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%

教學內容:


2023/04/09 9:00~16:00 星期日
開訓典禮/教務管理/皮革工藝的歷史與發展/國際皮雕發展趨勢/皮革染料的認識/雕花之花卉介紹/
具及相關原料認識/工具使用安全注意事項/識別證套:基礎工具的應用與技法、旋轉雕刻刀使用、花卉的描圖/


2023/04/16 9:00~16:00 星期日
延續上周課程/識別證套:花卉的描圖、割線、打邊、陰影、挑邊/示範教學與實作/
識別證套:利用印花工具敲打組成圖案、花卉的上色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04/23 9:00~16:00 星期日
延續上周課程/識別證套:花卉的定色、菱斬的使用、手縫線縫製組裝/示範教學與實作/作品完成/零錢包:基礎花卉之描圖、割線/示範教學與實作/
零錢包:打邊、陰影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05/07 9:00~16:00 星期日
延續上週課程/零錢包:挑邊、利用印花工具敲打組成圖案/示範教學與實作/
零錢包:利用印花工具敲打組成圖案、上色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05/14 9:00~16:00 星期日
延續上週課程/零錢包:定色、裝釘五金組裝/示範教學與實作/作品完成/筆筒:進階花卉之描圖、割線/示範教學與實作/
筆筒:進階花卉之打邊、陰影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05/21 9:00~16:00 星期日
延續上周課程/筆筒:進階花卉之挑邊、利用印花工具敲打組成圖案/示範教學與實作/
筆筒:進階花卉之利用印花工具敲打組成圖案、上色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05/28 9:00~16:00 星期日
延續上周課程/筆筒:上色、定色、磨緣處理/示範教學與實作/
筆筒:皮線縫製組裝/示範教學與實作/作品完成/


2023/06/04 9:00~16:00 星期日
收納盤:唐草圖案的介紹、雕刻刀的使用、描圖、割線、示範教學與實作/
收納盤:唐草基本工具使用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06/11 9:00~16:00 星期日
延續上周課程/收納盤:唐草基本工具使用、修飾線/示範教學與實作/
收納盤:染色、定色、組合/示範教學與實作/作品完成/手機袋:描圖、割線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06/18 9:00~16:00 星期日
延續上周課程/手機袋:唐草基本工具使用、修飾線/示範教學與實作/
手機袋:染色、定色、菱斬的使用、手縫技法組合、皮邊的處理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07/02 9:00~16:00 星期日
延續上周課程/手機袋:手縫技法組合、皮邊的處理/示範教學與實作/作品完成/
手提包:唐草圖案-花卉的介紹、雕刻刀的使用、描圖、割線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07/09 9:00~16:00 星期日
延續上周課程/手提包:唐草基本工具使用/示範教學與實作/
手提包:唐草基本工具使用、修飾線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07/16 9:00~16:00 星期日
延續上周課程/手提包:染色、定色、皮革背面及邊的處理/示範教學與實作/
手提包:菱斬的使用、手縫技法組合/示範教學與實作/


2023/07/23 9:00~16:00 星期日
延續上周課程/手提包:手縫技法組合/示範教學與實作/
手提包:手縫縫製、五金組合/示範教學與實作/作品完成/


2023/07/30 9:00~16:00 星期日
作品修飾組裝完成整理及保養/皮雕製作安全注意事項/綜合總複習及學員成果展/
綜合總複習及學員成果展/頒發結業証書/創作心得分享/創業注意事項Q&A/



師資介紹:
陳品蒨 老師 . 林藹珍 老師 . 林軒憶 老師

報名資格:
學員學歷:不限
報名條件:本國人民或與我國人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台灣工作之外國人民,並具就業保險、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。

注意事項:
【退費辦法】
※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,但因個人因素,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,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:
(一) 非學分班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,餘者退還學員。
(二) 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。
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。匯款退費者,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。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費。
※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ㄧ者,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:
(一) 因故未開班。(二) 未如期開班。(三) 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,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。訓練單位如變更訓練時間、地點或其他重大缺失等,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,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。因訓練單位之原因,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後六個月內取得本計畫補助金額,訓練單位應先代墊補助款項。經司法判決確定或經認定非可歸責於訓練單位者,得另檢具證明向分署申請代墊補助款項。匯款退費者,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。

相關圖片:

歡迎來電洽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