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上(基隆) 彩繪創作實務班 (代碼:154712 )


 ► 課程日期/時數:2024/02/18-2024/04/28(週日)/60小時
 ► 上課時段:每週日上午9:00-12:00/下午13:00-16:00
 ► 報名人數:25人
 ► 報名起訖日:2024/01/19-2024/02/15
 ► 報名網址:https://ojt.wda.gov.tw/ClassSearch/Detail?OCID=154712&plantype=1


上課地點:
基隆市仁愛區愛四路28巷6號2樓(基隆廟口三兄弟豆花斜巷口
)電話:(02)2833-6221

課程費用:
實際參訓費用:$13,360,報名時應繳費用:$13,360 (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補助:$10,688,參訓學員自行負擔:$2,672)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%、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%

教學內容:


 

第一週 2/18 開訓典禮/教務管理/藝術彩繪緣起介紹/視覺藝術趨勢與流行/介紹各式彩繪花卉/色彩學認知及色彩學應用/彩繪必備工具與材料介紹/
 
色彩基本概念:如何調色/基礎色彩學與調色/色彩學認知及色彩學應用深度彩繪技巧知識使用介紹/黑彩紙練習:雙色漸層運用、葉子筆法/示範教學/
學科 陳品蒨  
第二週 2/25 檯燈:花卉圖稿筆法/紙上練習/胚體構圖/檯燈實作/示範教學與實作/
 
檯燈:紙上練習/檯燈實作/示範教學與實作/
術科 陳瑾蓉 鄭憶萍
第三週 3/3 延續上次課程/檯燈:雙色花卉筆法/花卉圖稿練習/檯燈實作/示範教學與實作/
 
檯燈:檯燈實作/示範教學與實作/成品整體修飾/作品完成/
術科 陳瑾蓉 鄭憶萍
第四週 3/10 畫布:型染技巧運用背景/海綿拍色技巧/示範教學與實作/
 
畫布:畫布實作/示範教學與實作/成品整體修飾/保護處理/作品完成/
術科 陳瑾蓉 鄭憶萍
第五週 3/17(課程內有有更動) 普普藝術的當代大師草間彌生/受苦與救贖的後印象派大師:梵谷/台灣傳統手做藝術剪瓷雕/
 
藝術品市場解讀/插畫的藝術行銷/設計的品牌價值/網紅經濟分析/網紅行銷對談/
學科 張敏捷  
第六週 3/24 浪漫時鐘板:孤榳花草圖設計/木器拋光處理打底拓印/如何轉筆與反筆教學與訓練/利用3色創意設計的色彩與重疊的筆法/示範教學與實作/
 
轉筆教學訓練/特殊色彩繪構圖處理技巧/示範教學與實作/成品整體修飾/保護處理/作品完成/
術科 陳品蒨 蔡玉玲
第七週 3/31 麻布手提袋:蘭花草圖設計/布類處理打底拓印/平筆運用雙色及漸層訓練/示範教學與實作/
 
四色疊色處理/轉筆教學訓練/示範教學與實作/
術科 陳品蒨 蔡玉玲
第八週 4/14 麻布手提袋:延續上次課程/蘭花4色漸層處理/圓筆與斜筆運用雙色及漸層訓練示範教學與實作/
 
轉筆與反筆重疊/示範教學與實作/成品整體修飾/保護處理/作品完成/
術科 陳品蒨 蔡玉玲
第九週 4/21 鸚鵡百花富貴掛飾:花鳥草圖構圖設計/草圖上色運用雙色及漸層訓練/打底處理拓印示範教學實作/示範教學與實作/
 
5色漸層處理/圓筆與斜筆運用雙色及漸層訓練/浮雕效果的製作/示範教學與實作/
術科 陳品蒨 蔡玉玲
第十週 4/28 鸚鵡百花富貴掛飾:延續上次課程/花鳥草圖設計/花鳥背景構圖設計/善用五顏六色上色處理與彩繪技法/背景處理與重疊技法運用/示範教學與實作/成品整體修飾/保護處理/作品完成/
 
彩繪技巧綜合總複習/頒發結業証書/創業注意事項Q&A/學員成果展(展示)/創作心得分享會/
術科 陳品蒨 蔡玉玲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師資介紹:
張敏捷老師 .陳品蒨老師 .陳瑾蓉老師

報名資格:
學員學歷:不限
報名條件:本國人民或與我國人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台灣工作之外國人民,並具就業保險、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。

注意事項:
【退費辦法】
※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,但因個人因素,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,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:
(一) 非學分班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,餘者退還學員。(二) 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。
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。匯款退費者,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。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費。

※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ㄧ者,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:
(一) 因故未開班。(二) 未如期開班。(三) 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,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。訓練單位如變更訓練時間、地點或其他重大缺失等,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,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。因訓練單位之原因,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後六個月內取得本計畫補助金額,訓練單位應先代墊補助款項。經司法判決確定或經認定非可歸責於訓練單位者,得另檢具證明向分署申請代墊補助款項。匯款退費者,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。

歡迎來電洽詢 02-8866-318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