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下(基隆)美甲凝膠彩繪班1 報名代碼:159142


 ► 課程日期/時數:113年08月10日至113年11月30日(星期六)/上課時數:90小時
 ► 上課時段:(星期六)上午09:00-12:00/下午13:00-16:00
 ► 報名人數:25人
 ► 報名起訖日:113年07月18日 12:00~ 113年08月07日 18:00
 ► 報名網址:http://ojt.wda.gov.tw/ClassSearch/Detail?OCID=159142&plantype=1


上課地點:
上課地址基隆市仁愛區愛四路28巷6號2樓(基隆廟口三兄弟豆花斜巷口)

課程費用:
實際參訓費用:$20,780,報名時應繳費用:$20,780(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%、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%)

教學內容:

週次 (W六) 課程內容 學/術科 授課講師 助教
第一週 8/10 開訓典禮/教務管理/美甲市場分析/消毒與衛生解說/色彩學認識/美甲色彩應用教學/
 
美甲工具使用安全注意事項/常見問題指甲說明與處理/指甲構造與名詞介紹/指甲病變課程/
學科 陳品蒨  
第二週 8/17 前置作業介紹與操作:甘皮剪操作包含修形講解/死皮處理/磨甲工具示範使用/指甲修型/指緣修剪/甲面拋磨/示範教學與實作/
 
手部保養流程介紹:手部深層保養/去角質保養/深層保養敷膜養護/示範教學與真人實作/
術科 陳品蒨 蔡玉玲
第三週 8/24 凝膠彩繪產品及彩繪相關工具介紹與使用:各式彩繪凝膠產品特性與搭配、凝膠燈功能介紹/凝膠彩繪原料調色說明及運用/示範教學與實作/
 
甲片凝膠彩繪技法:立體彩繪筆使用說明與運用/色料沾取的技巧、運筆各式角度與力道大小控制、水滴型、圓點型、愛心、花瓣彩繪技法/示範教學與實作/
術科 陳品蒨 蔡玉玲
第四週 8/31 甲片凝膠彩繪技法:鬱金香基礎運筆應用拓色、短型葉子筆法、長型葉子筆法、完整構圖設計/示範教學與實作/
 
各式花卉及玫瑰花彩繪設計:漸層花、雙色拓色葉子設計、大小玫瑰花瓣轉筆技法/示範教學與實作/
術科 陳品蒨 蔡玉玲
第五週 9/7 凝膠基礎認識/凝膠種類/工具介紹/如何定價與選用/
 
凝膠前置處理/凝膠單色/卸甲示範教學與實作/
術科 陳蕾安 蔡玉玲
第六週 9/21 色彩搭配基礎/凝膠單色漸層/亮片漸層/凝膠刷色/示範教學與實作/
 
毛呢凝膠彩繪/微立體毛呢彩繪/琥珀玳瑁款/示範教學與實作/
術科 陳蕾安 蔡玉玲
第七週 9/28 凝膠延甲/架指膜/軟管凝膠/甲片延長示範/修型/示範教學與實作/
 
凝膠法式/凝膠法式變化款式/卸除延甲/示範教學與實作/
術科 陳蕾安 蔡玉玲
第八週 10/5 磨甲機與磨頭選擇/貼紙與素材拼貼運用/示範教學與實作/
 
凝膠貓眼/鏡面/鏡面運用/星空貼運用/示範教學與實作/
術科 陳蕾安 蔡玉玲
第九週 10/19 凝膠貼鑽設計/凝膠設計/示範教學與實作/
 
甲片凝膠實作/完成6片假片設計並進行作品拍攝/
術科 陳蕾安 蔡玉玲
第十週 10/26 璀璨晶亮/璀璨漸層/操作技巧及示範教學/學員甲片操作/
 
璀璨造型設計/操作技巧及示範教學/學員相互實作/成品拍攝/
術科 卓子惟 蔡玉玲
第十一週 11/02 凝膠配色講解/凝膠暈染/操作技巧及示範教學/學員甲片操作/
 
凝膠暈染/凝膠漸層/操作技巧及示範教學/學員相互實作/成品拍攝/
術科 卓子惟 蔡玉玲
第十二週 11/09 日式水彩暈染/操作技巧及示範教學/學員甲片操作/
 
石紋暈染設計/操作技巧及示範教學/學員相互實作/成品拍攝/
術科 卓子惟 蔡玉玲
第十三週 11/16 日系設計/貝殼片/玻璃貼/示範教學/學員甲片操作及實作/成品拍攝/
 
韓系設計/星空/鏡面/金箔/示範教學/學員甲片操作及實作/成品拍攝/
術科 卓子惟 蔡玉玲
第十四週 11/23 婚禮款式設計/綜合素材/示範教學/學員甲片操作及實作/成品拍攝/
 
婚禮款式設計/綜合素材/示範教學/學員甲片操作及實作/成品拍攝/
術科 卓子惟 蔡玉玲
第十五週 11/30 真人彩繪凝膠技巧設計實作:延甲彩繪學習創作成果評估/學員實作互練/
 
美甲造型/技能運用驗收/作品拍攝及如何使用網路社群進行貼文美編/講師回饋/結業典禮/頒發結業証書/
學科 陳品蒨  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師資介紹:
訓練單位名稱:社團法人中華弱勢族群整體美容協會
#陳品蒨、卓子惟、陳蕾安、蔡玉玲



報名資格:
學員學歷:不限
報名條件:本國人民或與我國人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台灣工作之外國人民,並具就業保險、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。

注意事項:
【退費辦法】
※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,但因個人因素,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,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:
(一) 非學分班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,餘者退還學員。(二) 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。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。匯款退費者,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。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費。

※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ㄧ者,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:
(一) 因故未開班。(二) 未如期開班。(三) 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,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。訓練單位如變更訓練時間、地點或其他重大缺失等,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,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。因訓練單位之原因,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後六個月內取得本計畫補助金額,訓練單位應先代墊補助款項。經司法判決確定或經認定非可歸責於訓練單位者,得另檢具證明向分署申請代墊補助款項。匯款退費者,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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